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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环境与健康 · 8.2 人居环境
8.2.4
自调节遮阳
核心摘要
具备自动调节措施,且自调节遮阳设施占遮阳设施面积比例达到10%(外遮阳修正系数1.2,内遮阳0.6)。
01 / CONCEPT
这是什么
自调节遮阳是能够随室内外光照等条件变化,自动调整遮光程度的设施。可采用活动外遮阳、可调内遮阳或具有变色功能的玻璃等方式,在满足采光需求的同时减少过强日照和眩光。
02 / VALUE
它有什么用
解决的核心问题
避免固定遮阳设施夏季遮光不足导致空调冷负荷剧增,或冬季过度阻挡阳光直射减少太阳辐射热得热的矛盾。
带来的综合价值
动态阻隔强烈太阳辐射热与刺眼眩光,降低建筑夏季空调负荷,提高室内人员热舒适与视觉舒适度。
03 / SCORING
怎么得分
遮阳具有自动调节措施,且建筑自调节遮阳设施占遮阳设施的面积比例达到10%。
2 分 04 / EVIDENCE
需要什么材料
01
自调节遮阳平面、立面及构造控制说明
标明外遮阳、内遮阳或变色玻璃的实际位置与作用外窗,说明其感光、自调节或电动控制原理及覆盖范围。
02
自调节遮阳设施应用率计算书
逐项列出各类自调节遮阳对应的外窗面积、全部外窗面积及遮阳方式,说明修正系数选择与图纸对应关系。
03
自调节遮阳产品说明书与竣工资料
运行评价核对设施类型、自动调节功能和实际安装面积;按所选技术说明其工作方式。
05 / ARCHITECTURE
与哪些智慧建筑系统相关
依据《智慧建筑评价标准》图 2.1.1,标出本条在系统架构上可能相关的模块。
智慧应用
基础设施管理
安全与防灾
……
能源与资源
……
环境与健康
……
服务与管理
……
智慧建筑大脑
主题集市
数据挖掘与应用
智慧建筑数字化平台
资源库
数据整合
智慧城市数据
信息基础设施
数据基础设施
通信基础设施
智能感知
06 / STANDARD SOURCE
依据《智慧建筑评价标准》T/CREA 002-2023
标准依据
8.2.4 【自调节遮阳】遮阳具有自动调节措施,且建筑自调节遮阳设施占遮阳设施的面积比例达到10%。(2分)
条文说明
本条所述的自调节遮阳设施包括活动外遮阳设施(含电致变色玻璃、光致色变玻璃)、可调内遮阳设施(如电动窗帘)等具备自动调节功能的可调节遮阳设施,能通过感知室内外光照等条件的变化自动调整遮光程度。
自调节遮阳设施的面积比例Sz按式8.2.4计算:
Sz = Szo × η (8.2.4)
式中:η——遮阳方式修正系数,对于活动外遮阳设施,η为1.2;对于可调内遮阳设施,η为0.6;
Szo——自调节遮阳设施应用面积比例。活动外遮阳和可调内遮阳设施,可直接取其应用外窗的比例,即装置遮阳设施外窗面积占所有外窗面积的比例。
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自调节遮阳设施应用率计算书;运行评价查阅相关竣工文件、产品说明书、自调节遮阳设施应用率计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