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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CONCEPT

这是什么

公建大于 2 万㎡或住宅大于 10 万㎡的项目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符合 GB 50314、GB 55024 和 JGJ/T 334 规范,对供冷供热通风、给排水、供配电、照明和电梯进行集中监控;对水、电、气、冷热量实施分类、分区、分项计量;小规模建筑亦采取分项计量及变频等简易节能控制措施。(居住公共区域按公建执行)。

02 / VALUE

它有什么用

解决的核心问题

改变传统机电设备缺乏集中监管导致的设备长期低效运行、无人区域常开常亮的能源浪费现象。

带来的综合价值

建立机电设备集中化管控与能源分类分项计量底座,为制定建筑节能调控策略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03 / REQUIREMENTS

需要满足什么

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实现建筑设备运行监控、能耗监测等功能,且运行正常。
04 / EVIDENCE

需要什么材料

01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设计说明、系统图与监控点表

列明供冷供热、通风、给排水、供配电、照明和动力等实际监控对象;根据建筑类型、面积说明集中监控或就地节能控制方式。

02
能源分类分区分项计量图与设备控制原理图

标明实际使用能源的计量边界、表计及接入关系,说明设备状态监测和节能控制逻辑;运行评价采用竣工版本。

0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运行报告

运行评价提供设备状态、能源计量和控制记录;采用就地控制方案的,说明实际节能控制装置及运行情况。

05 / ARCHITECTURE

与哪些智慧建筑系统相关

依据《智慧建筑评价标准》图 2.1.1,标出本条在系统架构上可能相关的模块。

智慧应用

基础设施管理

安全与防灾

……

能源与资源

……

环境与健康

……

服务与管理

……

智慧建筑大脑

主题集市

数据挖掘与应用

智慧建筑数字化平台

资源库

数据整合

智慧城市数据

信息基础设施

数据基础设施

通信基础设施

智能感知

06 / STANDARD SOURCE

标准依据

依据《智慧建筑评价标准》T/CREA 002-2023
7.1.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实现建筑设备运行监控、能耗监测等功能,且运行正常。

条文说明

数据显示,公共建筑机电设备运行能耗占建筑总能耗的40~60%,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对建筑机电设备运行监管不到位,导致多数设备长期低效运行。此次修订,对建筑机电设备集中监管提出基本要求。

当公共建筑的面积大于2万m2或居住建筑面积大于10万m2时,应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JGJ/T 334的相关规定,实现建筑能耗计量和机电设备集中管理,为制定节能优化策略提供基础条件。建筑能耗计量应根据建筑能源使用情况,对水、电、气、冷(热)量等能源进行分类、分区、分项计量。纳入监控系统的设备主要包括:1)供冷、供热、供燃气及通风系统设备;2)给水及排水系统设备;3)供配电系统设备;4)照明系统设备;5)动力系统设备(电梯等)。当公共建筑的面积不大于2万m2或居住建筑面积不大于10万m2时,可不设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但应根据建筑能源使用情况,对水、电、气、冷(热)量等能源进行分类、分区、分项计量,同时设置简易的节能控制措施,如对风机水泵的变频控制、不联网的就地控制器、简单的单回路反馈控制等。

居住建筑的公共区域按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

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运行评价查阅相关竣工文件、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运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