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项 第8章 环境与健康 · 8.1 基本项
8.1.3
光环境监测系统
核心摘要
室内主要功能空间设置室内照度监测系统,或预留安装条件。
01 / CONCEPT
这是什么
在公共建筑每层或居住建筑每户至少1个有人员长期停留的主要功能空间安装光照度传感器,对工作面或活动区域的室内自然光与人工照明照度值进行定时连续监测与记录;受条件限制时预留电源、网络通信接口及穿线管路等安装条件。
02 / VALUE
它有什么用
解决的核心问题
解决室内光线过暗导致视力疲劳或过亮眩光不舒适的问题,改变光环境缺乏定量监测手段的弊端。
带来的综合价值
为室内光环境品质评估提供连续照度监测数据,为后续实现智能照明恒照度调节创造物理与接口条件。
03 / REQUIREMENTS
需要满足什么
设置室内照度监测系统,或预留安装条件。
04 / EVIDENCE
需要什么材料
01
室内照度监测系统设计说明与点位平面图
标出各楼层、住户主要功能空间的照度测点,说明照度检测设备、数据接入和显示方式。
02
照度监测安装预留图或系统运行资料
采用预留方案的,写清点位供电、通信接口和管线;已建设系统的运行评价提供竣工图、产品说明和室内照度监测系统运行报告。
05 / ARCHITECTURE
与哪些智慧建筑系统相关
依据《智慧建筑评价标准》图 2.1.1,标出本条在系统架构上可能相关的模块。
智慧应用
基础设施管理
安全与防灾
……
能源与资源
……
环境与健康
……
服务与管理
……
智慧建筑大脑
主题集市
数据挖掘与应用
智慧建筑数字化平台
资源库
数据整合
智慧城市数据
信息基础设施
数据基础设施
通信基础设施
智能感知
06 / STANDARD SOURCE
依据《智慧建筑评价标准》T/CREA 002-2023
标准依据
8.1.3 【光环境监测系统】设置室内照度监测系统,或预留安装条件。
条文说明
本条要求设置室内照度监测系统,对室内照度进行监测。
对公共建筑,系统应监测每层至少1个有人员长期停留的主要功能空间(如办公室、会议室、酒店房间、大厅或大堂、教室、病房等)的室内照度;对居住建筑,系统应监测每户至少1个有人员长期停留的主要功能空间(如起居室、卧室、书房、餐厅等)的室内照度,居住建筑的公共区域可按公共建筑的要求设置。若受条件限制暂无法设置室内照度监测系统时,应为今后设置预留安装条件,包括供电接口、通信接口、管线预留等。
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运行评价查阅相关竣工文件、产品说明书、室内照度监测系统运行报告。